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本标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 Fire extinguishing agent heptafluoropropane (HFC227ea) (ISO 14520-9:2006,Gaseous fire-extinguishing systems—Physical properties and system design—Part9:HFC227ea extinguishant,NEQ) GB18614—2012 代替GB18614—200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3-10-01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8614—2002《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与GB 18614—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酸度”试验方法(见5.4,2002年版的5.3); ——增加了“毒性”、“灭火浓度”检验项目及其试验方法(见第4章表1及5.8、5.9);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SO 14520-9:2006《气体灭火系统 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 第9部分: HFC227ea灭火剂》(英文版)编制,与ISO 14520-9:2006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庄爽、李姝、马建明、张彬、王帅、张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8614—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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