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本部分的第4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Remote-monitoring system of urban fire protection- Part 1:User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device GB 26875.1-201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9日 施行时间:2012年05月01日 GB 26875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第2部分:通信服务器软件功能要求;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 ——第4部分:基本数据项;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第6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本部分为GB 26875的第1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通信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4)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万盛(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海湾消防网络有限公司、沈阳美宝控制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百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达通信公司、福建省盛安城市安全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网迅青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军、隋虎林、姜学贇、徐放、张磊、马青波、李志刚、刘濛、芦日新、赵辉、贾根莲、严志明、高宏、苗占胜、徐文飞、陈兴煜、冯权辉、刘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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