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主控项目 9.2.1 压型金属板及制造压型金属板所采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9.2.2 泛水板及制造泛水板所采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9.2.3 压型金属板涂层、镀层不应有可见的裂纹、起皮、剥落和擦痕等缺陷。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按照本规范表7.3.2-1和表7.3.3-1的规定进行。 Ⅱ 一般项目 9.2.4 压型金属板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表7.3.2-2和7.3.3-2的规定。泛水板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表7.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断面尺寸应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量具进行测量,其他尺寸可用直尺、米尺、卷尺等能保证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9.2.5 压型金属板成品,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凹凸和皱褶。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