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主控项目 9.4.1 压型金属板成型后,基板不应有裂纹。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并用10倍放大镜检查。 9.4.2 有涂层、镀层压型金属板成型后,涂层、镀层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剥落和擦痕等缺陷。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按照本规范表7.3.2-1和表7.3.3-1的规定进行。 Ⅱ 一般项目 9.4.3 压型金属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3.2-2和表7.3.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角尺检查。 9.4.4 压型金属板成型后,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凹凸和皱褶。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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