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雷达 radar 条文说明
3.3.3 导航系统
目前主要有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导航系统、塔康系统(战术空中导航系统)、微波着陆系统(MLS)、天文导航技术、车载导航技术、GPS全球定位系统等。 3.3.4 全球定位系统 由三部分组成:空间部分(GPS星座)、地面控制部分(地面监控系统)、用户设备部分(GPS信号接收机)。可以保证在任意时刻,地球上任意一点都可以同时观测到4颗卫星,以保证卫星可以采集到该观测点的经纬度和高度,以便实现导航、定位、授时等功能。通过全球定位系统,用户接收卫星发射连续波信号,通过测量卫星的距离和距离变化率,确定位置、速度和时间。 3.3.5 塔康系统 军用战术空中导航系统,采用极坐标体制定位,能在一种设备、一个频道上同时测向和测距。 3.3.6 微波着陆系统 由方位引导设备、仰角引导设备和精密测距器等地面设施和相应的机载接收机设备组成。 3.3.7 仪表着陆系统 由甚高频航向信标、超高频下滑信标和75MHz指点信标等地面设施和相应的机载接收设备组成。 3.3.8 卫星导航系统 由导航卫星、地面站、定位设备三大部分组成。 3.3.9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由空间端、地面端和用户端三部分组成:三颗(两颗工作卫星、一颗备用卫星)北斗定位卫星(北斗一号);地面控制中心为主的地面部分;北斗用户终端。空间端包括5颗静止轨道卫星和30颗非静止轨道卫星;地面端包括主控站、注入站和监测站等若干个地面站;用户端由北斗用户终端以及与美国GPS、俄罗斯GLONASS、欧洲GALILEO等其他卫星导航系统兼容的终端组成。 3.3.10 空中交通管制中心 简称管制中心,是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关键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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