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主要配料用原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3的有关规定,并应根据矿床赋存条件和质量特征等因素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5.1.2 产品方案和原料品种应根据原料、燃料质量、储量及原料工艺性能试验等因素综合确定。 5.1.3 主要配料用原料宜采用或搭配低品位原料、工业废渣作为替代原料,并应通过原料工艺性能试验确认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条文说明
5.1.1 本条所指的对原料提出不同的质量要求,是指应根据原、燃料特性,熟料品种生产技术要求等,确定适宜的熟料率值控制范围,并酌情加以调整。原则上,应首先满足熟料率值中石灰饱和系数KH和硅酸率SM的设定值,而铝氧率AM的设定值则可酌情加以调整。
5.1.2 本条要求在确定原料品种时,应适当考虑工厂投产后,产品品种增加或变更的可能性或可行性。另外,还要在因地制宜、因原料制宜的前提下力求简化原料品种。 5.1.3 本条提出选择原料时,应考虑原料之间的匹配关系及各种替代原料的利用。首先考虑石灰质原料,对辅助原料和燃料中有害组分的限量要求,应随石灰质原料中相应组分的含量高低而变化,最终应以满足熟料中有害组分限量要求为准,而以上技术方案需通过工艺性能试验才能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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