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设备选择应适应不同的原料茧特性及制丝生产各工序半制品、制成品加工技术要求。 4.2.2 制丝工厂的主要工艺设备可包括混茧机、剥茧机、筛茧机、选茧机(联合选剥茧机)、煮茧机、自动缫丝机、双宫丝自动缫丝机、真空给湿机、复摇机和络筒机等。 4.2.3 设备配台应根据建设规模,产品要求,设备性能,综合设备运转效率、停台率以及工艺条件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可按本规范第A.2.1条的规定选用,也可根据产品和采用的技术设备进行调整。 条文说明
4.2.3 在制丝设备配台时,缫丝、复摇设备的产能,是决定工厂生产能否正常进行的关键。设备配台时,可适当加大缫丝、复摇设备的配备,以利于适应市场变化要求,提高翻改产品的灵活性。设计中,设备产能应控制适度,避免配台过于宽松而导致基本建设投资增大、投产后的设备闲置。 主机设备生产能力、设备配台的主要参数,系采用目前广泛使用的、水平比较先进的设备参数。设备配台时,可根据实际选用的设备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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