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防潮层材料应选择具有良好抗蒸气渗透性、防水性和防潮性,且其吸水率不大于1.0%的材料。 条文说明
4.2.1防潮层材料的吸水率根据现有材料的水平,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保持一致。
4.2.2本条系修改条文,增加了氧指数的具体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保持一致。根据国家相关消防标准的要求,为保证材料的阻燃性,氧指数必须达到30%,故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4.2.3本条系保留条文。防潮层材料如对保护层材料或绝热层材料产生腐蚀或溶解,将严重影响绝热效果,防潮层材料如有毒则会对人的健康有害,故严禁使用这类材料。 4.2.4本条系修改条文,增加了防潮层材料的安全使用温度范围大及抗冻性的要求。 4.2.5本条系修改条文。粘结强度、挥发物含量参照了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SH 3010-2000第4.1.7条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2008第4.4.3条及第4.4.5条。对原规范的最低粘结强度指标补充了温度条件。 4.2.6本条系新增条文。十多年来,包捆型防潮层材料如聚氨酯防水卷材广泛用于保冷工程,原规范未列入包捆型防潮层材料性能要求,本次修订将其新增列出,其性能参数参照企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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