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1 界面剂粘结面剪切强度ƒvu,应按下式计算:
![]() 式中:Pv——压缩剪切施加的最大荷载值(破坏荷载值),N; Av——粘合面面积(剪切面面积),mm2。 S.6.2 试件的破坏形式及其正常性判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破坏形式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混凝土内聚破坏——破坏发生在混凝土内部; 2)粘附破坏——破坏发生在涂刷界面胶粘剂的原剪断面上; 3)混合破坏。 2 破坏形式正常性判别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内聚破坏,或混凝土内聚破坏面积占粘合面积85%以上的混合破坏,均可判为正常破坏; 2)粘附破坏,或混凝土内聚破坏面积少于85%的混合破坏,均应判为不正常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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