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新建道路地下管线管廊的布置应预留绿化空间;改扩建道路地下管线管廊的布置应避让现有道路绿化树木,且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地下管线外缘与绿化树木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地下管线外缘与绿化树木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m)
表7.2.2 树木根颈中心至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m)
条文说明
7.2.1 地下管线外缘与树木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第4.1.9条制定。道路设计时统一考虑各种敷设管线与绿化树木的位置关系,留出合理的用地或采用管道共同沟的方式,能有效解决管线与绿化树木的矛盾。行道树绿带在道路绿化中作用重要,种植行道树的位置基本固定,行道树绿带下方敷设管线,会影响行道树的种植和生长。
7.2.2 当遇到特殊情况用地特别紧张时,绿化树木与敷设的管线外缘之间水平距离很难达到本标准第7.2.1条的要求。根据实地调研,现实情况多是靠近或在管线上方种植。本条规定的距离是以树木根颈为圆心,距离管线外缘的最小半径的长度(图7)。这样可以通过管线的合理深埋,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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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因综合管廊的敷设会形成较宽的连续不透水层,种植土壤的厚度会对绿化栽植的类型产生重要影响。绿化辅助设施主要是指用以辅助绿化植物生长及提升植物景观的设施,如辅助支撑、种植器、花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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