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A 14-1991
1991-10-25批准 199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用调频(或调相)制、工作频率范围为27~470MHz单路无线电话机(以下称消防用无线电话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贮存、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企业消防队使用的无线电话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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