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本标准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以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计算。 4.1.2 除用于观光、采摘或展览的非农业生产用温室外,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30g)及以上地区的农业生产用玻璃温室结构设计应计算地震作用。 4.1.3 温室主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为20a时,尚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4.1.4 当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农业温室结构荷载规范》GB/T 51183的规定,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小于0.90; Sd——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N/m㎡); Rd——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设计值(N/m㎡)。 4.1.5 当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农业温室结构荷载规范》GB/T 51183的规定,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变形,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4节的规定。 4.1.6 当结构构件截面的宽厚比满足本标准表4.3.3的限值规定时,结构构件强度可按净面积计算,稳定及变形可按毛截面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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