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971《消防卫星通信系统》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 本部分为GA/T 971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通信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消防局信息通信处。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常峰、陈强、洪赢政、张昊、陈剑、林海、温晓燕、陈伟、崔艳、胡传平、钟琳、 汪萍萍。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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