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城市开放绿地应按游人流量、观景、避风向阳、庇荫、遮雨等因素合理设置园椅或座凳,其数量可根据游人量调整,宜为20~50个/ha。 7.4.2 城市开放绿地的休息座椅旁应按不小于10%的比例设置轮椅停留位置。 7.4.3 城市绿地内应设置废物箱分类收集垃圾,在主路上每100m应设1个以上,游人集中处适当增加。 7.4.4 公园绿地宜设置饮水器,饮水器及水质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条文说明
7.4.1 园椅座位数包括正式的座椅、座凳,以及可供游人临时就座的花坛挡土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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