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overhead psychological training facility for fireman GA 943-2011 2011-06-13发布 201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4.1、4.3的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海比邻科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进兴、张自海、张晓丽、李华敏、吴义娟、邓立岩、郭欣、刘泽毅、赵成帅、 王俊位。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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