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材料产烟浓度的计算
![]() C——材料产烟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V——环形炉移动速率,10 mm/min; M——试件质量,单位为毫克(mg); F——烟气流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L——试件长度,单位为毫米(mm)。 试验进行30 min,试件长度L取作400 mm。 烟气流量由载气流量和稀释气流量组成。其关系式如下: ![]() F——烟气流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F1——载气流量,单位为升毎分(L/min); F2——稀释气流量,单位为升每分(L/min)。 一般情况下,载气流量F1优先取作5 L/min,当烟气流量F≤5 L/min时,取F=F1,F2=F0。 8.2 产烟率的计算 8.2.1 产烟率计算公式: ![]() Y——材料产烟率,%; M——试件质量,单位为毫克(mg); M0——试件经环形炉一次扫描加热后残余物质量,单位为毫克(mg)。 8.2.2 充分产烟率的确定: 当按(3)式获得产烟率后,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产烟率可视为充分产烟率: a)产烟过程中只出现阴燃而无火焰,残余物为灰烬; b)产烟率>95%; c)随加热温度再增加100°C,产烟率的增加≤2%。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