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仪表及计算机监控管理系统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UPS的后备电池组应在外部电源中断后提供不少于30min的交流供电时间。仪表及计算机监控管理系统应由配电柜配电,仪表电源应为220V(AC)或24V(DC)。 11.3.2 仪表及控制系统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和防雷接地应采用等电位连接方式,并应接入公共接地系统。 11.3.3 应根据油库所在地区雷击概率及相关标准,在控制室及仪表安装处设置电涌保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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