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Code for Scenic area Planning GB 50298-1999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0年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267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八九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修订计划》(计综合[1989]30号文附件十)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委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委GB50298-1999,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年11月10日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会同国家文物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所、浙江省建设厅、安徽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经建设部1999年11月10日以建标(1999)267号文件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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