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 结构上的各种作用,若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可作为相互独立时,则每一种作用均可按对结构单独的作用考虑;当某些作用密切相关,且经常以其最大值同时,出现时可将这些作用按一种作用考虑。
4.0.2 结构上的作用可按下列性质分类:
4.0.3 施加在结构上的荷载宜采用随机过程概率模型描述。
4.0.4 荷载的各种统计参数和任意时点荷载的概率分布函数,应以观测和试验数据为基础,运用参数估计和概率分布的假设检验方法确定。检验的显著性水平可采用0.05。 4.0.5 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各种极限状态的设计要求采用不同的荷载代表值。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可变荷载应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4.0.6 结构自重的标准值可按设计尺寸与材料重力密度标准值计算。对于某些自重变异较大的材料或结构构件(如现场制作的保温材料、混凝土薄壁构件等),自重的标准值应根据结构的不利状态,通过结构可靠度分析,取其概率分布的某一分位值。 4.0.7 荷载组合值是当结构承受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变荷载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按基本组合设计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标准组合设计采用的可变荷载代表值。 4.0.8 荷载频遇值是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可采用的一种可变荷载代表值。 4.0.9 荷载准永久值是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准永久组合和频遇组合设计采用的可变荷载代表值。 4.0.10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采用的各种偶然作用的代表值,可根据观测和试验数据或工程经验,经综合分析判断确定。 4.0.11 进行建筑结构设计时,对可能同时出现的不同种类的作用,应考虑其效应组合;对不可能同时出现的不同种类的作用,不应考虑其效应组合。 条文说明
4.0.1 结构上的某些作用,例如楼面活荷载和风荷载,它们各自出现与否以及数值大小,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均彼此互不相关,故称为在时间上和在空间上互相独立的作用。这种作用在计算其效应和进行组合时,可按单独的作用处理。
4.0.2
4.0.3 施加在结构上的荷载,不但具有随机性质,而且一般还与时间参数有关,所以用随机过程来描述是适当的。
因T已规定,故QT是一个与时间参数t无关的随机变量。
4.0.4 任意时点荷载的概率分布函数FQ(x)是结构可靠度分析的基础。它应根据实测数据,运用χ2检验或K-S检验等方法,选择典型的概率分布如正态、对数正态、伽马、极值Ⅰ型、极值Ⅱ型、极值Ⅲ型等来拟合,检验的显著性水平统一取0.05。显著性水平是指所假设的概率分布类型为真而经检验被拒绝的最大概率。 4.0.5 荷载代表值有荷载的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本次修订中增加了频遇值。根据各类荷载的概率模型,荷载的各种代表值均应具有明确的概率意义。
4.0.6 根据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的要求,荷载标准值应根据设计基准期内最大荷载概率分布的某一分位值确定。在原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各类荷载的标准值维持了当时规范的取值水平,只对个别不合理者作了适当调整。 4.0.7 荷载组合值是对可变荷载而言的,主要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中,也用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标准组合中。组合值是考虑施加在结构上的各可变荷载不可能同时达到各自的最大值,因此,其取值不仅与荷载本身有关,而且与荷载效应组合所采用的概率模型有关。荷载组合值系数SGk可根据荷载在组合后产生的总作用效应值在设计基准期内的超越概率与考虑单一作用时相应概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其实质是要求结构在单一可变荷载作用下的可靠度与在两个及以上可变荷载作用下的可靠度保持一致。 4.0.8 荷载频遇值也是对可变荷载而言的,主要用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频遇组合中。根据国际标准ISO 2394:1998,频遇值是设计基准期内荷载达到和超过该值的总持续时间与设计基准期的比值小于0.1的荷载代表值。 4.0.9 荷载准永久值也是对可变荷载而言的。主要用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准永久组合和频遇组合中。准永久值反映了可变荷载的一种状态,其取值系按可变荷载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确定。国际标准ISO 2394:1998中建议,准永久值根据在设计基准期内荷载达到和超过该值的总持续时间与设计基准期的比值为0.5确定。对住宅、办公楼楼面活荷载及风雪荷载等,这相当于取其任意时点荷载概率分布的0.5分位值。准永久值的具体取值,将由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作出规定。在结构设计时,准永久值主要用于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的影响。 4.0.10 目前,由于对许多偶然作用尚缺乏研究,缺少必要的实际观测资料,因此,偶然作用的代表值及有关参数,常常只能根据工程经验、建筑物类型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判断确定。对有观测资料的偶然作用,则应建立符合其特性的概率模型,给出有明确概率意义的代表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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