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GB 50013-2006 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6 年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410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13-2006 ,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0.8、4.0.5、5.1.1、5.1.3、5.3.6、7.1.9、7.5.5、8.0.6、8.0.10、9.3.1、9.8.1、9.8.15、9.8.16、9.8.17、9.8.18、9.8.19、9.8.25、9.8.26、9.8.27、9.9.4、9.9.19、9.11.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 13-86 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1997 年第 11 号 )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03]102 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编,具体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广州大学、重庆大学,对原规范进行全面修订。本规范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给水工程的设计经验,对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提出了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设计、科研、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设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编制组认真研究分析编制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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