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工程图纸文件命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12.3.2-1 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
2 工程代码用于说明工程、子项或区段,可由2个~5个字符和数字组成;
6 小数点后的文件扩展名由创建工程图纸文件的计算机制图软件定义,由3个字符组成。 条文说明
12.3.1 工程图纸文件的应用,需要依靠计算机技术实现,出于方便计算机识别和少占资源的考虑,规定“应使用拉丁字母、数字、连字符‘-’和井字符‘#’的组合”;其中井字符“#”主要用于工程、子项分区的编号,比较符合我国房屋建筑工程图纸文件的命名习惯。
12.3.2 本条是在工程图纸文件命名规则原则下,有关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的具体规定,与通行的国际标准(如《美国国家CAD标准》National CAD Standard)保持一致。 为了便于应用,在本规范附录A表A—1、表A—3中分别给出常用的专业代码和类型代码,与通行的国际标准(如《美国国家CAD标准》National CAD Standard)保持一致。 根据实际需要,允许自行定义工程图纸文件名称,但必须遵循工程图纸文件命名规则;如果采用图12.3.2—1的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则代码数量、顺序、每项代码的含义、字数限制都应符合本条规定。 12.3.3 由于工程图库文件的用途、使用习惯存在较大差异,本条只规定了工程图库文件的命名规则,对具体的命名格式不作规定。 工程图库文件的应用,需要依靠计算机技术实现,出于方便计算机识别和少占资源的考虑,要求采用拉丁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同一个工程图库文件可以在多项工程中重复使用,如果使用相同的名称容易造成混淆,还可能出现与特定工程图纸文件统一命名规则不符的情况,因此规定工程图库文件应复制到特定工程的文件夹中,并且更改为与特定工程相适合的工程图纸文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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