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 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的切割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润滑剂、冷却剂和清洁剂,应采用对面板材料无污染的水性溶剂进行冷却和润滑,不得采用有机溶剂型清洁剂。成品板应放置通风处自然干燥。 2 成品面板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4.1的规定。 表8.4.1 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加工允许偏差(mm)
注:允许将瓷板、微晶玻璃板短挂件连接用槽口加工成通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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