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4.2 照度均匀度

2024-12-5 08:42| 发布者: LooTan| 查看: 22| 评论: 0

摘要: 4.2.1 在有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其比赛时场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比赛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5; 2 比赛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7; 3 比赛场地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4; 4 比赛场地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6; 5 比赛场地平均水平照度宜为平均垂直照度的0

4.2.1 在有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其比赛时场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比赛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5;
    2 比赛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7;
    3 比赛场地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4;
    4 比赛场地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6;
    5 比赛场地平均水平照度宜为平均垂直照度的0.75~2.0;
    6 观众席前排的垂直照度值不宜小于场地垂直照度的0.25。
4.2.2 在无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其比赛时场地的照度均匀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业余比赛时,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4,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6;
    2 专业比赛时,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5,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7。

条文说明
4.2.1 有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的照度均匀度是参照CIE出版物《体育赛事中用于彩电和摄影照明的实用设计指南》No.169(2005)制订的。
4.2.2 无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可进行业余训练、专业训练及业余比赛、专业比赛等。本条是参照CIE出版物《体育赛事中用于彩电和摄影照明的实用设计指南》No.169(2005)制订的。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上一篇:4.1 照度下一篇:4.3 眩光限制

相关阅读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3-14 16:59 , Processed in 0.53757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