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5 08:38| 发布者: Epona| 查看: 10| 评论: 0
A.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A.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3-14 20:41 , Processed in 0.13633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