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见表C.1。 ![]() 注2: “故障维修情况”中因维修故障需要停用系统的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是否停用系统” 栏签字;停用系统超过24小时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是否报消防部门备案”及“安全保护措施”栏如实填写;其他信息由维护人员(单位)如实填写; 注3: “故障排除情况”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在确认故障排除后如实填写并签字;注4:本表为样表,单位可根据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情况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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