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 伴热管应与主管平行安装,并应能自行排液。当一根主管需多根伴热管伴热时,伴热管之间的相对位置应固定。 7.7.2 水平伴热管宜安装在主管的下方一侧或两侧,或靠近支架的侧面。铅垂伴热管应均匀分布在主管周围。 7.7.3 伴热管不得直接点焊在主管上。弯头部位的伴热管绑扎带不得少于3道,直管段伴热管绑扎点间距应符合表7.7.3的规定。
7.7.4 对不允许与主管直接接触的伴热管,伴热管与主管之间应设置隔离垫。当主管为不锈钢管,伴热管为碳钢管时,隔离垫的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50×10-6(50ppm),并应采用不锈钢丝或不应引起渗碳的材料进行绑扎。 7.7.5 伴热管经过主管法兰、阀门时,伴热管应设置可拆卸的连接件。 7.7.6 从分配站到各被伴热管主管和离开主管到收集站之间的伴热管安装,应排列整齐,不宜相互跨越和就近斜穿。
条文说明
7.7.1 本条规定的“自行排液”,是指在不加任何外力的情况下,使冷凝液能够自行排出,而不是“排净”。 7.7.2 “水平伴热管宜安装在主管的下方一侧或两侧,或靠近支架的侧面”。下方的一侧是单管伴热,两侧是双管伴热。 7.7.4 因石棉制品国家已淘汰使用,故删除原规范中的“石棉垫”。 7.7.5 一般情况下,主管设置法兰是为了拆卸方便,便于检修,因此,在主管法兰处,伴热管也应相应的设置法兰或其他可拆卸的连接件(如活接头等),以便与主管的拆卸工作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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