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待调试设备(装置)应进行资料检查,包括设备的出厂试验报告、技术说明书、图纸资料等,资料应完整。
5.1.2 待调试设备(装置)应进行外观、接口及电源检查,包括外观检查、上电检查、电源检查、绝缘试验及光接口功率测试,应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5.1.3 待调试设备(装置)应进行软、硬件检查,包括硬件配置检查、参数检查、程序版本检查、配置文件版本及校验码检查,应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条文说明
本节条文明确了全站所有电气设备(装置)的通用检查项目,包括资料检查,外观、接口及电源检查,软硬件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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