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 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严禁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饰面内。 5.5.2 塑料护套线不应沿建筑物木结构表面敷设,可沿经阻燃处理的合成木材(型材)构成的建筑物表面敷设。 5.5.3 室外受阳光直射的场所,不宜直接敷设塑料护套线。 5.5.4 塑料护套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紧贴交叉处及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 5.5.5 塑料护套线室内沿建筑物表面水平敷设高度距地面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时在距地面高度1.8m以下的部分应有保护措施。 5.5.6 塑料护套线不论侧弯或平弯,其弯曲处护套和芯线绝缘层均应完整无损伤。 5.5.7 塑料护套线进入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其护套层应进入盒(箱)或设备、器具内,护套层与盒(箱)入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5.5.8 塑料护套线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顺直,不松弛、扭绞。 2 应采用线卡固定,固定点间距均匀,固定点间距宜为150mm~200mm。 3 在终端、转弯和进入盒(箱)、设备或器具等处,均应装设线卡固定电线,线卡距终端、转弯中点、盒(箱)、设备或器具边缘的距离宜为50mm~100mm。 4 电线的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多尘或潮湿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盒(箱),盒(箱)的配件应齐全,并固定可靠。 条文说明
5.5.1 规定护套线敷设部位,只能沿建筑物表面明敷,直敷指的是无保护管、槽的敷设。 5.5.2 随着新型木结构建筑的出现,其所选用木材已打破了传统的概念,是木材的再制品,且具有阻燃性能,故而塑料护套线可沿其表面敷设。 5.5.3 塑料护套线受阳光直射易老化损坏,所以不宜敷设在该场所。 5.5.4 本条是保护电线不受意外损伤的技术措施,可设置中型及以上绝缘保护套管或钢套管。 5.5.5 本条对敷设位置及保护措施作出的规定,同样也是为明敷电线不受意外损伤的技术措施,且与相关的设计规范一致。 5.5.6 是指导施工作业的技术规定,关键是控制弯曲半径,建议作业前先做试样。 5.5.7 塑料护套引入盒内不仅在入口处可保护芯线,而且在装饰上更美观。 5.5.8 是为了固定牢固、连接可靠、外表美观而作的基本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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