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当施工升降机有一施工空间或通道在对重下方时,则应设有防止对重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7.2 当对重使用填充物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 7.3 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 7.4 采用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吊笼不应使用对重。 7.5 为了防止对重从导轨上脱出,除了对重导轮或滑靴外,还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 7.6 安装、加节时应留出对重在导轨架顶部越程余量,当吊笼的额定提升速度大于1.0m/s时,对重越程不应小于2.0m。 7.7 对重导轨可以是导轨架的一部分,柔性物体(如链条、钢丝绳)不能用作对重导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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