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橡胶工厂的污水、废水应实行清污分流,清净废水宜单独收集、利用,污染物浓度较高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 7.3.2 雨水宜收集利用。 7.3.3 对有中水供应的地区,绿化、洗车、冲厕等应利用中水;对没有中水供应的地区,宜自建中水设施。中水的原水宜选用清净废水和雨水。 7.3.4 排水管道应合理布置,排水系统宜采用重力流排水,污水处理应合理利用高程差。 条文说明
7.3.1 清净废水的定义为:未受污染或受污染较轻以及水温稍有升高,不经处理即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水。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