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雪体的密度值应按表3.2.1的规定取值。 表3.2.1 雪体密度值
注:在其他压力下成型的雪体的密度值可依据表中数值采用内插法求得。 3.2.2 雪体抗压强度极限值、抗压强度标准值和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2的规定取值。 表3.2.2 雪体抗压强度极限值、抗压强度标准值和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3.2.3 雪体抗折强度极限值、抗折强度标准值和抗折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3的规定取值。 表3.2.3 雪体抗折强度极限值、抗折强度标准值和抗折强度设计值(MPa)
3.2.4 雪体抗劈拉强度极限值、抗劈拉强度标准值和抗劈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4的规定取值。 表3.2.4 雪体抗劈拉强度极限值、抗劈拉强度标准值和抗劈拉强度设计值(MPa)
3.2.5 雪体抗剪强度极限值、抗剪强度标准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5的规定取值。 表3.2.5 雪体抗剪强度极限值、抗剪强度标准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条文说明
3.2.1 人造雪的密度取自试验数据,采用雪龙牌制雪机所产人造雪的密度值为参考值,替代supercool牌制雪机和波顿牌制雪机所产人造雪的密度值。天然雪取自原始试验数据。 3.2.2 雪体抗压强度极限值取自试验资料。不同温度时,其强度表达式(密度函数)如下:
其中,抗压强度极限值y的单位为MPa,密度x的单位为kg/m3。 所用物理力学指标是对雪加压处理后的试验数据,不适用于松散状态雪。 强度标准值fk也是考虑了各种受力状态时的强度变异性,采用强度极限值平均值fm,概率密度分布函数0.05的分位值,即95%保证率的强度极限值的平均值fm,按式fk=fm(1—1.645δ)推算得到。 考虑到材料的离散性较大,取变异系数δ=0.28。 强度设计值考虑了施工环境条件差,其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定为C级,材料分项系数γf=1.9;对于雪雕、雪塑等比较精细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定为B级,材料分项系数γf=1.8。设计值及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的确定原则与冰砌体相同。 对于—15℃和—25℃条件下的抗压强度值按线性插入算得。而松散状态的雪未纳入抗压强度指标中。 3.2.3 雪体的抗折强度极限值取自试验资料,见表1。 表1 天然雪抗折强度极限值(MPa)
人造雪 —10℃ y=0.0069x—3.3695; —20℃ y=0.0119x—5.723; —30℃ y=0.0127x—6.0505 其中,抗折强度极限值y的单位符号为MPa,密度x的单位符号为kg/m3。 雪体的抗折强度标准值及设计值的推算方法同本标准第3.2.2条条文说明抗压强度值计算方法,但其中变异系数取δ=0.3。C、B级的材料分项系数分别为γf=1.9、1.8。 对于—15℃和—25℃的雪体抗折强度值按线性插入算得。而松散状态的雪未纳入雪体抗折强度指标中。 3.2.4 雪体的抗劈拉强度极限值试验资料:人造雪采用了雪龙牌制雪机的指标,见表2;天然雪见表3。 表2 人造雪抗劈拉强度极限值(MPa)
表3 天然雪抗劈拉强度极限值(MPa)
人造雪抗劈拉强度极限值取上表抗劈拉强度极限值。抗劈拉强度标准值、设计值的推算方法同本标准第3.2.2条条文说明中的抗压强度值计算方法,但考虑到指标离散性较大,变异系数取δ=0.3,C、B级的材料分项系数分别为γf=1.9、1.8。对于—15℃和—25℃的抗劈拉强度值按线性插入算得,而松散状态的雪未纳入抗劈拉强度指标中。 3.2.5 雪体的抗剪强度极限值试验数据,见表4、表5。 表4 人造雪极限值(MPa)
表5 天然雪极限值(MPa)
按与本标准第3.2.2条条文说明抗压强度值计算相同的方法推算抗剪强度标准值、设计值。考虑压剪试验强度值偏高,所以变异系数取δ=0.31,C、B级的材料分项系数分别为γf=2.0、1.9。 对于—15℃和—25℃的抗剪强度值按线性插入算得。而松散状态的雪未纳入抗剪强度指标中。 冰材料计算指标根据实验室测试数据以及设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制定,经过不断积累所得出。冰材料计算指标经过了近50年的实践检验,没有出现过因设计取值而发生事故的情况,而雪材料计算指标经过2年的试验而得,又经过3年的实践检验,未出现过因设计取值而发生事故的情况,在有特殊需要时,可进行必要的测试或参考实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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