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1 扩建、改造的锅炉单台容量大于或等于14MW(20t/h),应安装固定的连续监测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仪器。
15.3.2 污水处理站在废水处理达标排放的外排口,应安装在线检测和计量装置,检测内容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规定。 条文说明
15.3.1 锅炉烟囱出口装设烟气连续监测装置便于连续监测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状况。 15.3.2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废水处理达标排放的外排口应规范化设计,设置采样点及计量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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